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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308排涝泵站改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以及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组织召开了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308排涝泵站改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前期查看水土保持工程现场的基础上,查阅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经质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落实了水土保持工作“三同时”制度,认真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依据批复文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76万元,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机构健全、人员责任落实到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程序合规、合法,水土保持技术报告等备查资料真实、完备,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自主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向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7日

公示资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18905470625


308泵站项目水保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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